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号)文件精神,2024年
(略)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承办高校
招生专业
学历
学制
招录计划
选考科目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农林经济管理
本科
四年
2
不提科目要求
二、招生对象及志愿填报时间
招生对象: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
(略)户籍,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
(略)
志愿填报时间:
(略)站(
(略))公布信息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按时填报。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
(略)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
(略)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
(略)农业农村局。
2.组织体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
(略)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
(略)(略)”和“
(略)(略)”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农村局
(略)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
(略)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浙江农林大学抄送
(略)农业农村局、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回
(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
(略)、人力社保局确定,并由用人单位:
(略)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根据往年经验,通知体检时间有可能会较晚,请务必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全天候通畅。同时在招录完成之前尽量不要外出,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高考成绩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
(略)农业农村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咨询: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
(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
(略)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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