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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川1303破1号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南充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四川 - 南充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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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公开时间:11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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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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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嘉美破管字14号
(略)(简称:嘉美印染)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略)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略)《决定书》指定四川明炬(南充)(略)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岳建民。因本案有重整价值,有可能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略)技术处于行业前列、设施设备齐全、产业链完备、产业工人组织商存,有重整价值,(略)人民法院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现就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2年8月,住所(略),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印染布、服装;经营纺织品及原辅料;机电产品及配件;进出口业务。(略)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略)负债1,423,011,807.64元,资产总计812,251,775.60元。据(略)经信局信息,截至2024年5月31日,(略)欠职工社保28,017,414元,破产后需支付职工补偿金预计13,694,383元,上述两项资金合计41,711,797元。(略)名下有土地、厂房、设备等。(略)已于2023年11月停产。(略)希望进行破产重整。
二、相关情况披露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后,并于当日发出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招募公告,现已经确定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机构将会对债务人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根据管理人初步了解,债务人的财务资料完备。
三、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3.本预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嘉美印染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承担嘉美印染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现状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保证责任。
4.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嘉美印染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嘉美印染进行尽职调查,需提交报名申请、并向嘉美印染及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缴纳尽调保证金。
5.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且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对嘉美印染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嘉美印染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已知或未知的投资风险、未转重整程序等)完全了解且认可,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参与。
6.嘉美印染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嘉美印染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7.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与嘉美印染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符合前述条件的多名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嘉美印染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不迟于2024年8月18日17时按照本公告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障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本轮招募时间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应于2024年8月18日17时前(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时间),意向投资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略)
以组成联合体方式:(略)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是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一);
2)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二);
3)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三);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涉嫌具有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处理中、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四);
5)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含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6)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见附件五)、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六,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7)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8)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
9)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略)
10)意向投资人为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管理人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意向投资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一);
2)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二);
3)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三);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涉嫌具有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处理中、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四);
5)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个人及从业基本情况、产业布局、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6)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六,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7)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资产证明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
8)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略)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管理人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3)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尽调保证金应交付至管理人账户;
户名:(略)管理人
开户行:(略)(略)(略)支行
(略)(略)(略)
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附上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意向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嘉美印染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4)报名材料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材料接收地址:(略)
收件人:贾伟杰,联系电话:(略)
(二)初步审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且缴纳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尽调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及尽调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意向投资人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如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进行书面通知。通过审查的意向投资人需在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材料纸质复印件(一式十二份)提交至管理人处。
(三)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缴纳尽调保证金并且提交保密承诺函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嘉美印染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嘉美印染及管理人将积极配合。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尽职调查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以通过吸收新成员或调整现有成员结构的方式:(略)
(四)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最迟应于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的投资金额、支付方式:(略)
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方案》的组成部分,并最终以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版《重整投资方案》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提交期限届满后如需再次修改《重整投资方案》则需经管理人书面同意。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略)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此前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即意向投资人届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应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
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2024年8月26日17时00分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嘉美印染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的遴选
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中不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若本次预招募有两名或更多名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如嘉美印染得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略)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另行组织正式评审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或采取其他方式:(略)
(六)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略)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如于正式重整程序中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形确认之日起3(略)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如于正式重整程序中参与评审并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因自身原因退出嘉美印染重整、或存在其他违反《重整投资方案》或《投资意向书》的行为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且意向投资人应就前述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若本案转重整程序,且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其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略)
五、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预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嘉美印染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委托代理、保证金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预招募。
2.本公告不构成对嘉美印染投资的要约,不具有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预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管理人预招募/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略)人民法院的监督。
4.若本预招募公告中有技术性计算失误或者笔误等非实体性错误,管理人有权进行解释和调整。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0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略)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附件二:《保密承诺函》;
附件三:《投资承诺函》;
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行为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函》;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略)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略)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报名主体
名称:(略)
报名形式:
□联合体报名
联合体名称:(略)
联合体牵头成员:
联合体其他成员:
□单体报名

财务状况
截至年月日,本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地址:(略)
相关信息、文件发送至上述电话、邮箱:(略)


投资意向
本单位:(略)
本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本单位:(略)



退款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
(略)

意向投资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
(略)管理人:
本单位:(略)
本单位:(略)
(一)不会将任何前述信息用于参与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含尽职调查)之外的任何目的。
(二)(略)授权,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本单位:(略)

意向投资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投资承诺函
(略)管理人:
本单位:(略)
特此承诺。




意向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无重大违法行为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承诺函
(略)管理人:
本单位:(略)
特此承诺。



意向投资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码:)在本单位:(略)
特此证明。

意向投资人(盖章):



年月日
注:√企业事业单位:(略)
√单位:(略)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背面)

附件六:
授权委托书
(略)管理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略)
受托人:______________(略)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略)
委托人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意向投资人预招募事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授权内容如下:
1.代表委托人向管理人提交资产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材料;
2.代表委托人向管理人提交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资料、投资方案;
3.代表委托人参加磋商、谈判、遴选并发表意见等;
4.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各类文件及资料;
5.处理其他与意向投资人预招募事宜相关工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之日止。
特别说明:受托人在管理人意向投资人预招募事宜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及处理的所有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意向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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