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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第三中学人车分流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略)5楼03号获取:(略)
一、(略)(略)-GDHZ-CSX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62,590.82元
采购需求:
工程类
(略)
工程名称:(略)
数量
施工期
施工范围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1
(略)第三中学人车分流整治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工程施工并经采购人:(略)
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862,590.8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工程施工并经采购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略)
(3)单位:(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时间:2024年07月29日14时30分00秒至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略)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略)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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