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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荔园酒店有限公司美荔园大厦裙楼三楼公开招租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基本信息
(略)JC(略)(略)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8月01日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略)
装修情况精装面积/数量2614.66平方米
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资产性质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2年报价有效期120天
免租期1个月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83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略)
资产用途限定商业(商业办公(不得从事酒店经营管理、教育培训及宠物相关经营项目))
履约条件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2.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如逾期未到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即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4.本物业仅限用途为商业办公(不得从事酒店经营管理、教育培训及宠物相关经营项目);5.承租方自用部分设施设备自行维护并承担维护费用;6.承租方在本租赁项目使用期间,必须满足周边噪音、环保的要求,不得造成周边的正常生活、工作的干扰,否则必须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7.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间对承租物业负安全、防火、防盗全部责任,所有消防设施需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8.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按合同约定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9.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权益或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在该等权利、权益及该房屋上设置任何担保或障碍;10.房屋出租期间,承租人需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出租物业所在大厦地下停车场新建装修尚未投入使用,车位数约220个,已取得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开发商承诺尽快投入试运营。目前酒店租用地面停车场27个车位供经营使用;12.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其他补充说明一、网上注册: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略)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价人完成注册信息后即可登录获取:(略)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5万元(含2个月房租、水电费、物业、空调费用)物业管理费目前为1.9元/㎡/月,如遇大厦物业管理处调价,则按调价后单价计算。
空调费15元/㎡/月(为计算方便,中央空调收费标准须均摊到一年中的12个月,每月按租赁面积收取,对此,承租人不得有异议。)水费由承租方承担
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其他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发生和使用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略)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略)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竞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略)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企业或其他单位:(略)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略)(略)
联系人:(略)
出租方信息
(略)
(略)荔园酒店
交易保证金
金额275,000元
(略)(略)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略)地址:(略)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8月01日17时00分00秒
其他
(略)https://(略)(略)(略)
特殊事项说明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略))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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