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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安镇金剑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拟征收范围的通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剑府通〔2024〕30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普安镇金剑工(略)(略)(略)202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略)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位于普安镇金剑工(略)(略)(略)202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件(地块二)。
二、征收主体
本次征收主体为(略)人民政府,(略)具体负责,普安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三、征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特此通告。
(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下载(略)拟建用地范围.pdf(略)拟建用地范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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