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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网上(https://(略).cn/)下载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新财磋商采购-2024-63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53元
最高限价:(略).53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4-63-1
新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一标段
(略).86
(略).86
2
新财磋商采购-2024-63-2
新县教育局部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二标段
(略).67
(略).6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1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略)幼儿园、潢河幼儿园、启航幼儿园、(略)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消防工(略)梯,周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户外消防钢梯等。详细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工期: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13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包,即服务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略)供应商须具有: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略)
(略)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供应商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略)、单位:(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第二标段:
(略)供应商须具有: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略)
(略)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供应商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略)单位:(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略)(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略)》、《(略)》及《(略)(河南省·新县)》网站同时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首页—(略)(略)(略)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略)
5.监督机构: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略)
监督部门:新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质疑和投诉,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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