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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建设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略)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略)
1.2本招标项目由(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略)
2.2规模及投资额: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总规划床位1000张,总建筑面积约190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6295平方米((略)约39909平方米、(略)约53491平方米、(略)约17465平方米、(略)约2850平方米、(略)约1560平方米、医废处理站约300平方米、连廊约650平方米、汇流排间约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505平方米((略)建筑面积为约2800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约71705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机动车停车位1800辆(地面停车位250辆,地下停车位1550辆)。项目总投资21.94亿元。
2.3计划工期
(略)设计计划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2.3,2施工计划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2.4招标范围
(略)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略)外附属工程设计((略)改造)】及有关报批报建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略)施工招标范围:
(略)建筑与装饰工程:
(略)(略)(略)(略)(略)、医废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连廊、液氧站(汇流排间)、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建筑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工程(实施至抹灰层)、屋面工程(实施至防水保护层)、保温工程、防水工程(除室内房间以外的防水)、预埋件(幕墙、钢结构的预埋件)。
(略)通用安装工程:
(1)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穿墙、梁、楼板所需的洞口预留、管线预埋。
(2)给排水工程:穿墙、梁、楼板所需的洞口预留、管线预埋,屋面排水。
(3)暖通工程:穿墙、梁、楼板所需的洞口预留、管线预埋。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单位:(略)
(略)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略)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略)
☐无业绩要求。
(略)项目经理:(略)
(略)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略)
(略)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招标人:(略)
5.(略)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或本标段)(略)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略)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略)——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略)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略)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四川省)》和(略)(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644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
电子邮件:
(略)址:
开户银行:
(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略)址:
开户银行:
(略)
2024年6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略);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略)
(3)招标人:(略)
(4)招标人:(略)
(5)标准招标文件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6)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7)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注(3)中所称“业绩每类别”是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设备材料采购中的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材料)业绩等,人员业绩的设定参照本要求。投标人可以同一业绩适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或者多个类别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业绩不重复计分”等内容。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中关于限制联合惩戒对象投标的情形例举:
例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照第三条规定,(略)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例2: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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