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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分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及房屋建筑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及《(略)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略)一批报废资产及房屋建筑物拆除公开转让,挂牌价:12.59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略)场网站(略).cn,有意受让者,请到(略)场报名,公告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31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4年7月31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略))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略)
报名地点:(略)
评估报告.pdf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参与次项目。禁止意向受让方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略)
2、该项目接受单一受让主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受让、信托受让或联合受让。
3、参与此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委托经办人报名的,需为委托单位:(略)
4、竞买人在竞得标的后,禁止将标的分包授权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5、本次资产拆除范围以外周边的房屋建筑物设施不得损毁,在拆除过程中做好周边树木及设施等保护工作。
6、本次资产拆除范围周边电缆、(略)及公共设施不得损坏,若损坏受让方负全部责任。
7、在拆除期间不得影响其他工作人员工作,安全问题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受让方进场后需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8、拆除的垃圾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清出,不得在拆除场地范围内对拆除材料进行买卖。
9、一切要听从委托单位:(略)
10、拆除要求:经现场确认后,评估范围内地上部分房屋建筑物及附着物,全部拆除并清运出场地,在拆除过程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拆除现场定期洒水降尘。
11、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此项目需缴纳10万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并确定最终受让人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安全保证金,其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按原账户退回,受让人缴纳的施工安全保证金待资产拉运及拆除工作全部完成并经转让方验收通过后原账户退回。
12、须完成地上房屋建筑及附着物拆除(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及油罐等地下基础结构)、土地平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及油罐等地下基础结构拆除后的土方回填及碾压平整)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13、土方回填:1.密实度要求;现行规范要求分层碾压密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2.填方材料品种:现行规范要求无杂质、建筑生活垃圾的素土。
14、本项目需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15、资产以现场实物为主,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青海省产权(略)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如未实地勘察,则视为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16、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共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1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18、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有处置能力,并能按国家相关法律法律依法处置相应资产。
19、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拆装费、装运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0、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21、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项目负责人:孙先生(略)
项目协助人:沈先生(略)
(略)络负责人:汪先生(略)
青海省产权(略)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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