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污水处理设计施工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略)(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Q53A
(略)C1;
2.3采购范围及内容:遵照国家对环境保护、城市污水治理的有关管理规范、标准及规定,按采购人:
(略)
2.4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
(略)
2.5项目地点:
(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污水排放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
(略)质量,经处理的污水达到相关标准。承诺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内因设备质量原因导致处理结果未能达标的情况,需即时整改,并承担整改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承诺验收后有效质保期内保证设备质量,跟进处理相关质保问题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2.7采购预算:¥59.0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单位:
(略)
3.3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供应商本单位:
(略)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3.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略)提供近三个月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磋商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
(略)
3.6单位:
(略)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起至2024年07月2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
(略)
4.2方式:
(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31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7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6.公告的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略)”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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