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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略):SSZB(略)
项目所(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略)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3434.53元,招标人:(略)
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具体情况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略)的商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
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6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单位:(略)
纳税和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文件等有关规定。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商申请人应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
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审查,(略)(略)页打印稿);
4.商申请人与采购人:(略)
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商;单位:(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自的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5.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商申请人本单位:(略)
5.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注册在商申请人本单位:(略)
上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红河州
(略)(略))获取:(略)
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略)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
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一、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项目
业主为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拟对本项目进
行竞争性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商申请人提出商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略):SSZB(略)
2.2项目名称:(略)
2.3采购方式:(略)
2.4最高限价:¥593434.53元。
2.5采购需求: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口分院大门改造项目(具体情况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30日历天。
2.7项目地点:(略)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略)的商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
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单位:(略)
纳税和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文件等有关规定。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
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审查,(略)(略)页打印稿);
4.商申请人与采购人:(略)
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商;单位:(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本次商要求商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5.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商申请人本单位:(略)
5.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注册在商申请人本单位:(略)
上职称。
四、获取:(略)
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
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红河州顺胜项目管理有
(略)(略))获取:(略)
现场获取:(略)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略)(略))。
2.递交方式:(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商公告在“(略)
(https://(略))”、“(略)
((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略)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签名)
招标人:(略)
有限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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