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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及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及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及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CXX(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180.41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略)
数量
单位:(略)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及改造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略)
(8)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略)
(9)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18%):
(9.1)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允许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18%):(1.1)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略)
注:投标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略)
16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发出招标文件。16时后提交的,次日发出招标文件。逾期未收到发出招标文件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略)。(重要提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略)网(https://(略).html?contentId=(略))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略)
3.(略)(略))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略)(略).cn/)、(略)(略))网((略)),在:(略)(略)(略))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8日09点15分至09点30分(北京时间)。授权代表签到时必须携带并提供如下所有资料:授权委托书(盖供应商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核对原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不予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文件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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