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
(略)内物品(明细见评估报告)。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甘1102执恢365号
(略)川(2018)
(略)
标的所有人汪正平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5-7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城镇住宅
土地性质出让
是否已腾空是
租赁情况不详,详情见标的物评估报告
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
(略)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抵押不详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34.37㎡
装修情况简装
房屋户型4室2厅1厨1卫2阳台
(略)层17
房屋朝向不详
周边配套周边配套齐全,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限购情况不限购
其他介绍暂无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
(略)元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方所需承担税费种类:契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税费。出让方所需承担税费种类: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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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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