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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学生公寓、食堂装饰改造,路面维修及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采购公告[市本级]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学生公寓、食堂装饰改造,路面维修及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略)阅读次数:】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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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学生公寓、食堂装饰改造,路面维修及改善办学条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所需学生公寓、食堂装饰改造,(略)系统内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SDGP(略)(略)
(略):SJ-ZC-(略)-02-0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控制价金额:67.04万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所需学生公寓、食堂装饰改造,路面维修及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略)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拟派施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配备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略)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接受借用其他企业资格、资质、业绩证明等各种证明文件材料的企业进行投标;项目中标者不得转让他方实施该项目。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略)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略),窗口综合服务电话:(略)
4.注意事项: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略)中供应商名称:(略)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略)不再接收任何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略)上开标,投标单位:(略)
注:(略)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略)(略)(略)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略)
(2)线上投诉。(略)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略)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略)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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