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
(略)
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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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施工监理
第0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NH)WZ0095
项目名称:
(略)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由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至少一项垃圾日处理工程量500吨及以上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
(略)
变更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至少一项垃圾日处理量500吨及以上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
(略)
2.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原定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原定获取:
(略)
原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
现做以下更改:
现定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现定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现定获取:
(略)
现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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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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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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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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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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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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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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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附件: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02次)--“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施工监理第0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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