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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浴池东二房屋招租

所属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佳木斯大学2处房产分别出租
(略)
(略)显示为准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6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7月1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情况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
标的图片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rar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禁止经营餐饮类、食品经销类、快递类;禁止经营歌厅、舞厅。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2、承租方须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房屋结构,装修采用的材料必须复合国家标准。
3、(略)检查,确保安全。装修须符合消防标准规范。
4、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房屋维修及维护,并对房屋及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时须自行详细全面确认现场标的房屋结构、水电暖及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并签订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同时提交经营项目意向,待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报名。
6、合同期满或者承租方中途退出,出租标的全部装修改造、美化装饰及不可移动设备(含原有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毁,并保证在正常使用状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要购买雇主责任险、场所责任险等险金。
8、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一切事宜。如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各项损失,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9、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屋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出租方经济赔偿。
10、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4日
评估机构
(略)
租金底价(元/年)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佳木斯大学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佳木斯大学2023年第十六次党委常委会议(2023年7月20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教育厅
特别
告知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略)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略)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略)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略)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略)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报名)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略)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水、电费需挂表计量,水、电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确认,承租方负责仪器及相关安装费用,服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每月向出租方财务部门缴纳,供热费按照评估面积计算,价格如有浮动(略)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略)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略)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2、用户注册、(略)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略)提示。
3、(略)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略)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0:00
2、展示联系人:(略)
意向承租方在踏勘展样前需要提前联系出租方,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对出租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4年7月18日15:00前),(略)站((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00秒前足额交纳保证金(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2)交易须知(签章);
(3)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单位:(略)
(4)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书》。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略)
(2)(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交纳: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行政事业单位:(略)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略)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6月28日9:00-2024年7月19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略)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略)
附件:现场勘查确认书.docx
联系
方式:(略)
标的咨询
陈女士(略)2
监督电话
(略)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略)
黑龙江省(略)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略)
技术支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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