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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拔里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一期)设计投标邀请书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一期)设计
投标邀请书
致:(略)(略)(略)(略)(略)
1.本招标项目:(略)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一期)设计,已由(略)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00万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服务费:设计费用按项目预算财审值的3.7%计取,若项目预算财审值超过800万元则按照800万元的3.7%计取。
2.5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2.6服务期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资格;/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4.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7月23日17:30分前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以PDF(略)名称:(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4年7月24日10:00分,由招标单位:(略)
招标人:(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略)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看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略)
特此确认。
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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