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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凤县分站 第二批供应商的通知

所属地区:陕西 - 宝鸡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陕西 - 宝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精神,我局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第二批货物类和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货物类征集范围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本次征集入围的供应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原则上本次征(略)县域内供应商。
2、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相关资质符合附件2要求。
3、进入电子卖(略)分站的品目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采购品目表》(附件3)。
4、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3、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列入“(略)站”、“(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略)
(略)“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http:/(略).cn/)。
四、入驻申请材料递交与接收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略)(凤县财政局5楼),同时将PDF版发邮箱:(略)
五、征集流程
(一)线上资料提交
1、对《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根据《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略)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二)资料评审。我局组织电子卖场相关评委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略)
(三)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在电子卖场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四)线下资料递交。审核、公示期结束后,供应商应在15日内将入驻申请资料报送(略)财政局((略))备查。
(五)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略)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七、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0917一(略)
附件:1、《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附件:2、《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附件:3、《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征集品类目录》
附件:4、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略)申请入驻供应商(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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