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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马县盘龙湾乡村振兴文旅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广西 - 河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村振兴文旅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略)完成设计,已于2023年12月28日经巴马瑶族(略)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告。(略)站:巴马瑶族(略)(略),广大群众可通过上述方式:(略)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19日
(略)村振兴文旅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1.区位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略)巴马瑶族(略)县城北部,规划范围包括城中居委会那湾屯居民点,地块北至盘阳河,南与(略)城相邻,西至苗屯与巴马基金数字小镇相接,东至G323国道。规划用地面积共403.16公顷。
2.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三(略)
一带:滨水景观带。
三心:(略)(略)(略)
四区:生态(略)、森泊(略)、瑶药(略)、国际(略)。 
3.土地使用规划
区内规划用地由分别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陆地水域及其他土地十一大类用地构成,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共33.20公顷,占规划总用地8.23%;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共1.19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0.30%,非建设用地共368.7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1.00%。
土地使用平衡表
分类
用地
代码
用地名称:(略)
用地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城镇开发边界外
01
耕地
16.54
-
4.10%
03
林地
301.78
-
74.85%
04
草地
0.83
-
0.21%
0601
(略)用地
8.76
-
2.17%
0703
农村宅基地
1.19
-
0.30%
17
陆地水域
40.70
-
10.10%
23
其他土地
0.16
-
0.04%
小计
369.96
-
91.77%
城镇开发边界内
居住用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4.80
14.46%
1.19%
小计
4.80
14.46%
1.19%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01
商业用地
25.35
76.36%
6.29%
小计
25.35
76.36%
6.29%
工矿用地
1001
工业用地
0.24
0.72%
0.06%
小计
0.24
0.72%
0.06%
交通运输
用地
1202
(略)用地
0.99
2.98%
0.25%
1204
港口码头用地
0.63
1.90%
0.16%
1207
(略)用地
0.98
2.95%
0.24%
小计
2.60
7.83%
0.6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01
公园绿地
0.21
0.63%
0.05%
小计
0.21
0.63%
0.05%
小计
33.20
100.00%
8.23%
合计
403.16
-
100.00%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1(略)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形成一个五分钟生活圈(略)。包(略)服务站、(略)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方便居民使用。
(1)教育设施
结合规划用地安排,项目地规划设置幼儿园1处,不独立占地。
(2)社区服务设施
(略)(略)、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略)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处,与其他设施综合设置,不独立占地,规划设置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各1处。
(3)商业服务设施
项目地规划设置加油加气站1处。
4.2旅游服务设施
以国家4A级旅(略)、国家级旅游(略)相关标准来设置旅游服务体系。
(1)(略)
(略),结合规划用地布置,不独立占地。
(2)餐饮服务设施
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略)相关要求进行配置,此次项目地块结合商业用地布置3处,不独立占地。
(3)住宿服务设施
主要结合商业设施布置3处,不独立占地。
(4)交通服务设施
(略)(略)以及商业用地布置停车场设施。项目地块布置4处。
(5)旅游购物设施
依据《旅游购物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46T64-2013相关要求进行配置,结合规划用地布置,共布置3处。
5. 蓝绿空间规划
(略)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及其他绿地(不计(略)建设用地)构成,水系主要为盘阳河以及人工水系,划分蓝线进行控制,保护水面面积,保护地表水质量、控制排污;划分绿线进行控制,确定绿化防护带,防止水土流失。蓝线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需要临时占(略)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涉及蓝线管控的具体地块需要由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6.(略)规划
(1)(略)规划
构建以“(略)(略)(略)络结构,(略)(略)(略)为骨架,(略)络,(略)络体系,打造遵循现状条件,(略)体系。
规划形成“(略)(略)(略)络结构,(略)和地形,因地制宜,(略)络。
(略)宽度24米,(略)红线宽度7.5米。
(2)交通设施规划
项目地将开发为旅游(略)(略)进行串联,不再配建社会停车场,(略)配建停车位,满足游客停车需求。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略)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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