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职业学院水果店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临沧职业学院水果店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JX﹝招采﹞2024-41
2、项目名称:
(略)
3、招标方式:
(略)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5、招标范围:
(略)
铺面名称:
(略)
所在位置
面积
(平方米)
经营品类
营业额提取比率
营业时间
01
水果店
(略)
80
水果类
10%
7点-22点
注:禁止售卖切开后水果,二次加工水果,允许售卖后现切包装。
6、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临沧职业学院由
(略)、学生食堂、教师工作用房和附属用房以及11栋学生宿舍单体,2024年8月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2024年9月份第一批入驻师生人数为
(略)人,为确保学校正常的供餐和生活服务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的有序进行,对临沧职业学院水果店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由承包人在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承包费用:由承包人按营业额的经营流水费率一定比例每月向招标人:
(略)
(3)经营期限:三年,每年根据商户经营考核及履约满意度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注:每月接受招标人:
(略)
(4)如因政策性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约,招标人:
(略)
(5)服务地点:
(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略)(
(略).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略),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略),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声明函。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成交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
7.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每学年按学生人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7.3单位:
(略)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要求
招标人:
(略)
2024年07月30日15时00分,临沧职业学院大门口集合。踏勘现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踏勘现场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踏勘相关资料后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由招标人:
(略)
四、获取:
(略)
(1)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或承诺成交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注:(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略)(网址:https://
(略))”“
(略)(
(略))”上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投诉联系方式:
(略)
投诉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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