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移交生态环境问题
(略)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三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
(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略)十三:
(略)两侧存在多处排污口,水沟及流入桃花江前水样检测为劣Ⅴ类地表水。
二、责任单位:
(略)
(略)(略)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一:
(略)南二里中段水沟两侧存在的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
(略),
(略)(略)分布图,
(略)流向;委托第三方排查检测污水排入长塘雨水管情况,2023年5月已完成现场排查工作。
措施二:配合
(略)(略)整改工作。
(略)进行疏通和整改,完成疏通300米。完成长塘沟清淤510米,方量2360方。
四、验收情况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略)关于印发
(略)移交生态环境问题
(略)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已于2024年6月10日
(略)城市管理局、甲山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秀峰生态环境局进行验收。各相关部门已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
(略)、
(略)秀峰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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