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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黔0103破3号认可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裁定书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终止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贵州(略)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黔0103破3号之三
申请人:(略)管理人,通讯地址:(略)
代表人:冷中,系管理人的负责人。
2024年7月17日,(略)管理人提交报告称,《破产和解协议草案》已经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
本院查明:2024年7月15日,(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略)
本院认为,(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已陷入困境,(略)现在的困境,并有效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债权人已表决通过和解协议。申请人关于认可和解协议和终止和解程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略)和解协议;
二、(略)和解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王先伟
审判员武晋军
审判员刘川平
[核对位置]
[院印]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张丽凤
书记员邓珊
附件(已盖章)民事裁定书之三(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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