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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中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项目名称: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规模:
(略)(略)中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GB
(略)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相关标准要求。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5单位:
(略)
3.6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投标人提供承诺。
3.7信誉要求:
①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惩戒对象(或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⑤
(略)(
(略).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9:00时至2024年7月2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
(略)(
(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6日9时00分,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5.3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E
(略)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略)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064000邮编:0640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略)@qq.com
(略)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略):/账号:/
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
(略)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
(略)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
(略)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潜在投标人应在E
(略)(
(略))进行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流程可咨询“E
(略)”售后服务。E
(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略)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需
(略)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首页(
(略).cn/),点击“公共资源交易”
(略),点击“市场主体登录”
(略),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
(略)”,点击“市场主体登录”,
(略)上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
(略)下载招标文件。
3、已办理CA
(略)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E
(略)(略)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
(略);山西吉大CA:
(略);北京CA:
(略);联通CA:
(略)9;CQCCA:
(略);CFCA:
(略)。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4、
(略)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
(略)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
(略),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略)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6、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电话: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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