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乡镇污水收集工程(平原乡镇第一批)-
(略)和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渚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澄清修改公告(一)
(
(略):A
(略)(略))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暂估价、暂列金额内容修改为“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49.416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7.4%,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万元。”
2、招标文件第3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不可竞争费内容修改为“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略)。”
3、招标文件P3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投标合理
(略)间内容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
(略)间,投标合理
(略)间为626.1807万元~601.3736万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他不可竞争费不作下浮)。”
4、招标文件P3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评标基准价计算中招标人:
(略)
5、招标文件P3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报价偏差扣分中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
(略)
6、现上传本项目最新电子招标文件1.1,请投标人至附件处自行下载。
7、
(略)上获取:
(略)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调整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
9、投标人异议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10、投标人要求澄清与修改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
1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
12、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期调整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
13、澄清修改公告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清单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
(略)(略)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7月19日
澄清修改公告(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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