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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分公司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PE管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ZTSJWZ-YGS-2024-81
1.招标条件
(略)(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PE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略)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略)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位(略)(略),供水一体化工程覆盖范围为(略)城及下辖13个镇、1个(略)、1个加工园、1(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水源保护建
设工程、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20万m3/d)、(略)(略)新建/改造工程、既有地下小水厂改造、单村供水小水厂回购、(略)建设工程、(略)建设工程等供
水一体化工程。项目采用EPCO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承揽,工程位(略)(略),覆盖范围为(略)城及下辖16个镇、园区,分别是(略)城、砀城镇、赵屯镇、李庄镇、唐寨
镇、葛集镇、周寨镇、玄庙镇、官庄坝镇、曹庄镇、关帝庙镇、朱楼镇、良梨镇、程庄镇,以及经济(略)工业园、高(略)。工程造价为11亿元。计划工期:2022年10月21日到2025年7月1
7日。项目施工单位:(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略)进行响应并获取:(略)
5.1.(略)((略))(略)用户,建议提前操作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客服热线(略)
(略)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略)进入“(略)(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
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参与”按钮--填写“联系人:(略)
选后可同时参与。)
(略)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略)免费获取:(略)
5.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略)+(略)+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略)
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在线上传,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
(略)(略))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格式)(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
(略)客服热线(略))。
6.(略)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略)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略)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
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投标保证金。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7.(略)(略)(略))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略)
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略)。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略)
9.1招标人:(略)
招标联系人:(略)
地址:(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9.2招标文件获取:(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略)物资名称:(略)
1聚乙烯PE100供水管PE-01m(略).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聚乙烯PE100供水管日生产量5000米以上的生产、加工、运输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生产为PE63、PE315(略)的设备各1台。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略)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略)
2m100000
3m20000
4m30000
5m25000
6m5500
7m85000
8m500
9m800
10m5500
11m500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略)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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