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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珠峰路西侧新征产业用地平整和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房之一)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GDZC-ZZCG-(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760275.47元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60275.47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4076.35元),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项目位(略)西侧,(略)西侧新征产业用地平整和围护。建安费为760275.47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4076.35元)((略)具的《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所有内容)。
4.合同工期:3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略)
5.资金来源:由区工(略)办拨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略)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略).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略)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略)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函格式)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需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略)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2、公示发布媒体
2.1(略)(略)(略)网站上公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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