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屋设备
(略)场调研公告
为推动
(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类健康服务资源融合共享,提升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与效果,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
(略)
一、公示时间:
(略)场调研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公示期间不接收供应商递交的任何资料。
二、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略)
供应商在2024年6月27日10:00现场提交纸质资料及Word子版,纸质资料均需密封并加盖鲜章。
递交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三、设备需求清单:
本
(略)场调研共分2个包,包1为医疗设备,包2为通用设备。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四、参与调研单位:
(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略)”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
(略)查询结果为准,
(略)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略)站截图查询证明)。
五、调研资料要求(见附件2):
1、资质要求:
(1)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
(略)联系人:
(略)
(3)“信用中国”
(略)站截图查询证明。
2、参数、报价及服务方案。
3、资料要求:
(1)承诺函: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略)鲜章。
(2)
(略)鲜章。
六、注意事项:
1、为便于资料收集,请统一按附件2进行填报。
2、调研资料封面打印后粘贴在密封包上,
(略)鲜章。
3、
(略)。
七、郑重提示:
1、
(略)场调研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
2、各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各供应商禁止相互串通。
4、
(略)场调研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红桥智慧健康屋设备
(略)场调研清单
附件2:设备
(略)场调研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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