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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温江区知识产权智库入库专家及机构的通知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有关单位:(略)
为进一步强化(略))等文件要求,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略)知识产权智库入库专家及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自愿申请、公正审核、择优选聘、动态管理。
二、征集范围
主要围绕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略)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领域,面向各机关单位:(略)
三、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严谨科学素养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动态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政府经济顾问组专家以及产业紧缺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且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配合(略)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记录,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类专家
(1)熟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知识产权司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执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专利商标代理、审查、预审、评审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累计5年以上;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专利代理师、高级(含)以上知识产权师等资格者优先。
2.法律实务类专家
(1)(略)的法律专业教育,任职于四川省内高等院校、行政机关、科研单位:(略)
(2)法律从业者应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金融管理类专家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及企业风险管理师等经济类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主管或分管金融信贷业务经验,从事审计、财务、金融管理等工作累计5年以上。
4.专业技术类专家
从事电子信息、机械、通信、医药生物、能源化工、光电技术、材料工程等技术领域开展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机构入库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其中注册地为(略)(略)域内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遵守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研究、服务和培训能力;
(三)愿意参与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和维权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受援助人合法权益;
(四)有稳定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法律服务机构须有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须有执业专利代理师不少于3人;
(五)有良好的工作业绩。近3年年均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确权、无效复审、维权诉讼等知识产权相关服务50件以上,且无效复审、维权诉讼案件胜诉率达70%以上,近五年内办理过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服务机构,优先考虑;
(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问题;
(七)获得过国际或者国家级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相关荣誉,近5年内办理的案件中,有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含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地方高院、(略)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等典型案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优先考虑。
五、入库专家、机构职责
专家经审定后聘任(略)知识产权智库入库专家,机构经审定后聘任(略)知识产权智库入库机构,根据(略)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主要参加以下相关工作:
(一)参与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及知识产权项目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等;
(二)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三)为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供协助、提出建议;
(四)为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等提供协助、提出意见;
(五)为行政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略)
(六)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等相关工作;
(七)参与知识产权信息监测、导航预警、分析评议等相关工作;
(八)参与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行方案和注意事项等;
(九)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
(十)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知识产权工作。
入库专家应根据(略)工作安排履行专家职责,如专家有不胜任工作达3次以上,不服从安排导致重大损失等行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履行专家职责的情形,(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可决定其出库。
入库机构应根据(略)工作安排履行机构职责,如机构有强行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履行机构职责的其他情形,(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可决定其出库。
六、征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机构(略)(略)(略).cn/wjzzw/index.shtml)公示公告栏下载相应申请表、申请材料清单并如实填写,签署承诺书。将资料电子版整理压缩,发送(略)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科邮箱:(略)
(二)资格审核
(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和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将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拟定入库专家、机构候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
拟入库专家、机构候选名单(略)(略)(略).cn/wjzzw/index.shtml)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公告入库
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和机构予以入库,并(略)(略)(略).cn/wjzzw/index.shtml)上公告。
七、材料要求
(一)专家申请材料
1.《(略)(略)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word版及签字的pdf扫描版;
2.《(略)(略)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材料清单》pdf版;
3.《(略)(略)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承诺书》签字的pdf扫描版;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5.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领域相关的获奖证书、案件、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的封面及关键页的扫描件;
6.推荐单位:(略)
7.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机构申请材料
1.《(略)(略)知识产权智库机构入库申请表》word版及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
2.《(略)(略)知识产权智库机构入库申请材料清单》pdf版;
3.《(略)(略)知识产权智库机构入库申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
4.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5.执业资质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6.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或资格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7.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彩色扫描件;
8.机构专业服务能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能体现机构专业服务能力的案件、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的封面及关键页的扫描件;
9.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时限
邮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
(二)咨询及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1.(略)(略)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2.(略)(略)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材料清单
3.(略)(略)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入库申请承诺书
4.(略)(略)知识产权智库机构入库申请表
5.(略)(略)知识产权智库机构入库申请材料清单
6.(略)(略)知识产权智库机构入库申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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