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信阳市平桥区自然资源局平桥区2022年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01公告内容
(略):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36)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略)自然资源局(略)2022年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略)财政资金423586.00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略)自然资源局(略)2022年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略)自然资源局(略)2022年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略)自然资源局(略)2022年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单位:(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其他说明:4.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四、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资信证明);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略)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信平财磋商采购-(略)、项目名称:(略)
5.2服务期限:60日历天;5.3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采购人:(略)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已落实)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单位:(略)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四、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资信证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略)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略)
3、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略)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略)(略)通知公告栏目中《(略)数字证书(CA)(略)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方式:(略)
5、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08月0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8月0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河南省·(略))》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首页—(略)(略)(略)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略)
5.监督部门信息联系人:(略)
电话:(略)2.采购代理机构:(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原文图片下载0.png
原文图片下载1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