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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略)农业农村局(采购人:(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醴财采计【2024】00129号
3、(略):YC(略)(CGQ)
4、采购项目预算:530598.9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略)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不超过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略)
包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勘察设计
(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勘察设计服务采购,共计建设万亩高标准农田0.75万亩(其中新建0.43万亩,提质改造0.32万亩)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1批
530598.94
530598.94
说明: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3、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引调水、灌溉排涝等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略)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8)其他说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2、时间: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略)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略)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略)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九、公告期限
1、(略)(略).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十一、谈判说明
1、谈判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略)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1、联系人:(略)
2、电话:(略)
十三、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200
(5)电话:(略)0
2、采购代理机构:(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12200
(5)电话:(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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