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略):LNHY-
(略)ZC)
项目所
(略):辽宁省,
(略),
(略)一、招标条件
(略)中级人民法院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2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供应商承包
(略)中级人民法院27台车辆保险包含机动车强制险、机动车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辽宁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辽宁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机动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险)业务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一、
(略):LNHY-
(略)ZC项目名称:
(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机动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险)业务资格。
三、获取:
(略)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人:
(略)
盖章)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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