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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4年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2024-JWHJFJ-04-F1001
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略),对某单位:(略)
一、评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WHJFJ-04-F1001
(三)开评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五)公示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2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略)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略)
(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略)
(三)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杜)、(略)(张)、(略)(徐)
传真:(略)0
应急客服电话:(略)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略)
五、质疑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六、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特此公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杜)、(略)(张)、(略)(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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