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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07-(略)(略)(略)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略):HC2024-CF0016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略)(略)水毁修复项目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略)
方式:(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磋商文件获取:(略)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略)
注意: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标书款未缴纳,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带来的后果。未支付标书款及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公告发布媒介:(略)(略)(注:自动转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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