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债权人我是投资人我是管理人设为首页收藏
首页债务人信息公开案件公开公告裁判文书新闻动态典型案例
(略)(略)的不动产整体组成一个资产包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活动的竞买须知公开时间:18分钟前公开人:
(略)管理人
浏览次数:21次
打印分享
竞买须知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定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处置单位:
(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公告》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由买受人承担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四、破产案件涉及的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
1.人民法院;
2.管理人;
3.
(略);
4.拍卖辅助机构。
五、拍卖标的需办理过户,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
(略)
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及《拍卖公告》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不得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无息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接收相关的文书资料,
(略)提供确切的收件地址:
(略)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
(略)中级人民法院如实举报。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
(略)6;
举报电话:
(略)。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加载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4441_NU8kbl.png) |
【联系电话】 |
19235653958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