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
(略)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放开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
(略))精神,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放开,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以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定培训机构
凡是具备职业培训资质且被列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所要培训的工种(项目)
(略)紧缺工种目录清单内(附件1)的培训机构均可
(略)承担职业技能培训。
(略)签订《2024年
(略)职业培训委托协议书》(详见附件2)。
二、具体培训流程
培训将采取组织发动成熟一期签订一期培训协议,开展一期培训的方式:
(略)
三、职业培训班的管理
培训机构需根据
(略))等文件要求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
四、培训补贴的发放
培训班结束后,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之日起12个月内该培训班取得证书的学员实现就业,且就业率达到40%(含40%)以上的,凭学员社保清单、工资发放凭证、营业收入证明、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就业证明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略)核定就业率后,方可申报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毕业学年在校高校毕业生培训等,不需要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附件:1.
(略)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
2.2024年
(略)职业培训委托协议书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
(略)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
(2024年版)
(略)
职业(工种)名称:
(略)
1
育婴员
2
母婴护理
3
保育师
4
养老护理员
5
家政服务员
6
保健按摩师
7
电工
8
焊工
9
(略)营销师
10
直播销售员
11
(略)维修
12
叉车操作
13
儋州粽子
14
农业技术员
15
美容师
16
产妇催乳
17
挖掘机操作
18
家务服务员
19
园艺生产技术员
2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1
农业经理:
(略)
附件2
2024年
(略)职业培训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略)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质保量抓
(略))和《2024年
(略)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培训项目的基本情况
1.1培训工种:。
1.2培训对象及人数:。
1.3培训时间: 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开班)。
1.4培训地点:
(略)
1.5培训课时:。
第二条 培训要求
2.1培训工种及标准:乙方按照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
(略)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2024年版)》选择工种开展培训,并按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者相关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2.2培训班人数规定:职业技能培训班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60人(含60人),创业培训班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略)甲方有权在培训前就培训课程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等事项与进行审核确认。
(略)甲方按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培训补贴。
(略)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人数和管理不到位的有权作出停课整顿、取消班级等处理决定。
3.2乙方的权利义务
(略)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确定课程大纲,并于开班培训日期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琼财社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
(略),同时将学员讲义样本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无误后交乙方正式制作。乙方负责将制作完毕的教材于培训前送至培训地点:
(略)
(略)乙方保证培训教师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培训,培训课时不应少于本协议约定。
(略)乙方接受甲方和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把培训质量关,建立健全培训台账和学员就业台账。
第四条 培训补贴支付与标准
4.1培训补贴的条件和支付方式:
(略)
(略)乙方培训班结束后,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之日起12个月内该培训班取得证书的学员实现就业,且就业率达到40%(含40%)以上的,凭学员社保清单、工资发放凭证、营业收入证明、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就业证明材料(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略)核定就业率后,方可申报培训补贴。
(略)乙方所培训取得证书的学员就业率不达到40%以上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培训补贴。
(略)甲方受理乙方提交的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支付培训补贴的条件,由乙方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于一个月内将培训补贴款拨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财政资金允许条件下)。
4.2培训补贴标准:
(略)培训补贴按照最新的《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日期进行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2乙方在培训期间,经甲方检查不合格,致使培训任务无法进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补贴。
5.3乙方不得将培训任务转托给第三方培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4乙方提供的机构资质和就业台账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本次培训补贴和往后三年内的准入资格。
5.5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被人社部门移出培训目录清单的,终止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生效及文本
7.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略)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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