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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验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验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验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验收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06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488,000.00
最高限价(元):48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要求
1.工作内容: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要求,(略)测绘成果、(略)的档案整理成果的检查验收。验收工作主要采用内业核查、检测,外业抽查质检的方法,(略)承接业务的完成情况。
①、内业核查检测:查验招投标结果、成果保密制度、测绘单位:(略)
②、外业抽查质检:(略)是否制作工作底图(大地块测量)并与国土二调数据进行比对,是否恢复了沟、路、渠等原貌并进行公示,是否利用调查工作底图,逐户实地核量(小地块测量),并在图上标注清楚。(略)随机抽取大地块1块、小地块3块,进行质检。
③、形成确权成果:根据确权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略),形成归户表、确认书、农户承包地块分布平面图、土地台账、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等电子档案(依据招投标结果)。
2.提交成果
①、出具《(略)土地确权工作检查验收报告》。(略),出具《成果质量完成情况检查核验报告》,各家分别出具(具体份数以采购人:(略)
②、出具《(略)土地确权工作资金结算报告》。按16家《成果质量完成情况检查核验报告》,(略)资金结算报告。
③、供应商出具的检查验收报告、资金结算报告应由具体负责人签章单位:(略)
★(二)采购标的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4.《(略)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略)
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略)
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略)
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
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
11.《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
12.《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1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
1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的通知》
15.《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16.《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略)
17.《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关(略)
18.甲方其他技术需求。
★(三)采购标的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应方按照采购方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供应商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质量检查报告》。
(2)供应方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供应方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四)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略)
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验收顺序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家验收及递交成果时间不得晚于5天
地点:(略)
★(五)采购标的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具体验收顺序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家验收及递交成果时间不得晚于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略)+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略)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略)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略)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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