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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机房整改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标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屏蔽机房整改项目
我部拟采购屏蔽机房整改项目一项,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略)上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略)
屏蔽机房整改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针对我单位:(略)
机房现状描述:室内面积约35平方米,敷设了防静电地板,完成了吊顶;机房内目前部署有一套微模块机柜,机柜部署约40台IT(略)络设备,同时安装了气体灭火装置及UPS等配套设备。
机房屏蔽整改目标:通过对该业务机房的屏蔽整改,(略)安全保密防护中的四级安全防护要求,同时恢复机房所有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技术要求
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我单位:(略)
1、项目实施前必须现场踏勘,当面交流沟通需求;
2、提供完整、详细、可行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
3、制定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关键节点、实施工期、影响范围、注意事项等内容;
4、项目实施期间因客观原因必须中断机房业务时,中断频次不能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48小时;
5、配合完成机房电磁辐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略)集成(屏蔽室建设)乙级或以上资质;
2、(略)集成等内容;
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军队单位:(略)
4、单位:(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意见反馈方式:(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略)
四、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7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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