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长科9万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略)承担广西长科9万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
(略)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项目概况:建设9万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技改项目配套设施,
(略)、反应单元、袋滤单元、造粒干燥单元、
(略)、产品处理单元、
(略)、发电机组、原
(略)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1)研究相关文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环评大纲。
(2)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3)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分析预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广西长科9万吨/年工程树脂黑色母粒技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或支持;
(2)认为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3)认为项目应采取那些污染防治措施;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告正式公示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
(略)
五、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7月22日
(链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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