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6月22日发布招标,2024年07月16日进行了开标,2024年07月16日完成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
(略);
投标报价:
(略).80元(不含税总价),998757.08元(税额),
(略).88元(含税总价);交货期:按投标应答;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名:
(略);
投标报价:
(略).60元(不含税总价),
(略).16元(税额),
(略).76元(含税总价);交货期:按投标应答;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
(略)
异议受理电话:
(略)(招标代理:
(略)
异议受理邮箱:
(略)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特此公示。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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