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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兵州亥牧场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构筑物出租(年租金底价10万元,租期1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57)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N0109FCZZ248472产权子类型房产及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土地及构筑物
标的坐落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兵州亥村
基本属性房产类型其他使用期限1年
租赁建筑面积约(㎡)5921.70(其中租赁土地面积约4620㎡,构筑物面积约1301.7㎡)租赁土地面积约(㎡)4620(为青贮窖)
租金支付方式:(略)
权属类型所有权人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配套、环境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96993.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租金底价(元)100000.00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其他
(略)
特别告知
1.(略),租赁的土地现为青贮窖使用地,(略)兵州亥村西南,租赁土地面积约为4620㎡,租赁的附着物为:牛舍北二栋,租赁面积约为1301.7㎡,结构为砖彩,附着物建成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出租房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人不得以勘验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不一致而调整租金。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1年。挂牌价为该项目首年的租金底价(含税)。
3、标的租赁后承租方不可用于医疗、养老、歌舞厅、演艺厅、迪厅、KTV等相关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合法经营相关手续为由解除合同,如承租方涉及无证违法、违规经营,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置承租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在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及其他为弥补损失而付出的费用等)。
4、租金支付方式:(略)
5、改造维修形成的附着物及在承租期间对标的进行装修增添的附属物,承租方在租赁中途退租、违约或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设备投入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及折旧摊分,承租方不得人为破坏,如损害出租方有权扣除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在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及其他为弥补损失而付出的费用等)。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对建筑加盖、扩建,如出现此类情形,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拆除违章建筑,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承租押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搬迁,改造维修形成的附着物及在承租期间对标的进行装修增添的附属物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单确定时间为准)未完成搬迁的,每逾期1日,须按合同规定日租金3倍缴纳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8、出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违法犯罪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9、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特别提示:(略)(略)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略)
13、如承租方擅自加盖房屋或改动原有主体面积,所造成的拆除等所有费用及可能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略)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在此条件下进行后续承租并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略)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略)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3、承租押金: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标的交割: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承租押金后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对承租房屋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略)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不得更改建筑主体结构,并承担相应费用。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略)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本公告附件中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会员注册须知》、《e(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59:59
报名手续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29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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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赵女士(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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