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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通辽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招商项目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通辽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通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招商项目
(略)
ZZCQ(略)88
招商方式:(略)
合作经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7月1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8月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则项目终结。
招商概况
招商资产位置
(略)(略)清河大街以北、(略)以东。
基本属性
招商资产
(略)
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17932.3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128.81㎡,主要包括泳池、汗蒸、VIP独立洗浴室、理疗室、汗蒸、休闲大厅等;
地上建筑面积12803.52㎡,主要包括总服务台、大厅、自助餐厅、女浴、男浴、综合比赛馆、室内射箭馆、(略)功能操房室内(略)、露台西餐厅、露台(略)以及场地停车场、道路硬化、绿化给水、供暖、强电、弱电等配套设施建设。
该资产总投资为11000.00万元,招商方已完成投资约6800万元,仍需投资金额4200万元。
招商期限
10年
履约保证金
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合作方投资额
不低于4200万元
经营用途
运动训练、竞赛、大众体育消费
资产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合作人优先权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略)
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合作经营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用于招商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招商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决策文件
(略)2024年第九次执行董事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告知
1.本次招商资产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
2.请意向合作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略)
4.本次招商资产,只能用于运动训练、竞赛、大众体育消费等相关用途。
5.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7.(略)(略)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略)
招商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略)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需具备至少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经验,拥有成熟的运营团队,且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3.应具备与体育产业发展方向相适应的商业经营与管理能力,在市场、渠道、运营等资源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提供相关业绩、赛事活动等证明);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无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招商合作申请书,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合作方为企业的,(略)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4.投资本项目的运营方案;
5.现场勘验确认表;
6.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企业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其他要求:
1.招商方与合作方合作经营该项目,合作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运营、管理、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团队、人员管理、日常支出等。招商方可委派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合作方运营管理期间投资、运营、管理、财务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程监管。
2.合作期间,合作方经营招商资产,需对合作经营资产进行建设改造和功能完善,投资额不低于4200万元。
3.合作收益分配: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对合作方的投入进行审计,确定投资金额;对场馆进行租金评估,合作方按照不低于经备案的年租金评估金额向招商方支付收益,收益可用合作方已经投资的金额进行抵顶,如在合作期内,投资额抵顶完收益的,不足部分由合作方补足,如合作到期投资额未抵顶完收益,则投资额未抵顶完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处置。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贰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10日内汇入招商方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处置方式:(略)
5.合作期间,招商方针对合作方对该项目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应急事件预案等相关安全生产方面工作进行抽查,对不合格项目招商方有权要求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若合作方未能限期整改的,造成的相应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6.对于合作经营资产的投资、改造,由招商方立项实施,并按照相关施工程序完成项目投资,资金由合作方提供。
7.合作期间,合作方负责维护和安全使用责任,对各项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合法使用权并必须保证各项设施、设备的各项性能完好、完整,负责合同期内对各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确保合同期满后将各项设施、设备完好完整移交回招商方,如有散失或损失,(略)补偿。双方每年应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处置,合作方予以配合并根据盘点后资产破损情况予以积极修复。
8.招商方有权对合作方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管,如合作方在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若合作方超范围或非法经营,招商方有权要求合作方予以纠正,由此产生的责任,招商方不予承担;若因合作方责任导致招商方损失,则招商方可向合作方追偿。
9.招商方协助合作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10.合作期间,合作方不得以本项目经营涉及有形或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借贷,如因合作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合作方承担相应责任。
11.合作方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应满足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合作方应进行整改。
12.合同期内,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擅自将招商资产出租、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若确因正常经营需要,必须事先向招商方申报,招商方审核同意后(以书面批复为准),方可执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
13.合作方投资经营新项目或形成新的资产,合作方需要在投资前10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发出通知并进行协商确认。若合作方未与招商方提前沟通协商而进行投资等事项导致产生亏损,影响该项目正常经营的,一切后果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招商方造成经济损失,则招商方有权要求合作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或向合作方追偿。
14.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后,合作方投入的全部资产设备均归招商方所有。
15.合作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
二、招商要求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略)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略)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5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招商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略)。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略)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略)
5.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签订《合作协议》后10日内向招商方指定账户交纳首期履约保证金。
6.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同意并配合招商方对意向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
7.合作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略)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招商合作协议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招商资产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合作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8.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合作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至8月1日
报名手续
招商合作申请书.docx
承诺函.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模板).docx
意向合作方登记表.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保证金:金额(略)(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按期支付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4)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6)(略)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3.保证金处置方法:(1)成交后,合作方的保证金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略)退还;(2)不成交的意向合作方,中心在确定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略)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服务费按最终合作方投资额计算基数支付,详见投资意向申请书。(略)在保证金中扣除。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略)
咨询联系人:(略)
赵经理:(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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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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