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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中凯共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完成编制了《(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略)
(略)(略)(北纬23°0′54.685″,东经114°2′20.030″),项目主要从事铝箔胶带、电线的加工生产,环评设计年生产铝箔胶带160万m2、电线220.5吨,实际年生产铝箔胶带160万m2、电线220.5吨,企业占地面积1620平方米,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于2023年3月,(略)编制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31日通过(略)
(2)本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为2024年3月、竣工时间2024年4月12日、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
(3)于2024年4月1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略)(略)MA531JFP6W001X,有效期5年)。
(4)2024年6月12日~(略)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20万元,占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略)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一致,未进行工程变动工作。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项目押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所排放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LAS、TP。本项目所在地为(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略)政污水管道,(略)进入(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项目涂布、烘烤、押出成型、印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及臭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将押出工序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切粒后产生的不符合规格的塑胶粒经碎料机碎料后回用于生产,碎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外逸,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异味与涂布、烘烤、押出成型、(略)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铝塑复合机、押出机、破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消声及减振装置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1)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铝箔胶带次品及边角料,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固废仓库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外墙及顶棚,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功能,贴有固废标识,并安排专人管理,塑胶边角料回用于混料工序;废包装材料、(略)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桶、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危废仓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功能,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措施,废机油桶、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略)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略)域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6%~88%,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调试效果
(略)出具的监测报告((略):GDHJ-(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涂布、烘烤、押出成型、印字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总VOCs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中的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经计算,验收监测期间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83.7%~85%;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对总VOCs的去除率为76.7%~83.8%;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总VOCs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可知,本项目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13644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26429吨/年)。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检查,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没有出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环境污染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附件1:中凯共创-自主验收意见(盖章版).pdf3.0MB,下载次数0
附件2:中凯共创-自主验收报告(盖章版).pdf48.6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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