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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北新区实景三维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1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江(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192-JCEC-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65.000000万元;采购包2: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最高限价:65万元;采购包2最高限价:55万元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采购包,评标顺序依次为采购包1、采购包2,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需求:
按照《实景三维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略)年)》和《实景三维南京建设实施方案((略)年)》,完成约80平方公里的实景三维存量数据规整、转换、汇交,完成江(略)剩余工作界范围约100平方公里实景三维数据建设,按时完成数据接边、融合和汇交工作,探索江(略)实景三维场景应用,形成实景三维成果应用总结报告。工作内容如下:
采购包1(标段一):
完成工作界范围内包含顶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约55平方公里内优于0.03米分辨率的真正射影像、倾斜摄影三维模型数据建设,完成约55平方公里存量数据规整、转换、汇交,完成江(略)实景三维应用场景探索并形成研究报告,完成(略)域数据的接边、汇交。
采购包2(标段二):
完成工作界范围内包含大厂街道、葛塘街道、长芦街道约45平方公里内优于0.03米分辨率的真正射影像、倾斜摄影三维模型数据建设,完成约25平方公里存量数据规整、转换、汇交,完成江(略)实景三维应用场景探索并形成研究报告,完成(略)域数据的接边、汇交。
(略):ZB203224P42407((略):JSZC-320192-JCEC-G(略)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应包括测绘航空摄影、(略)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二(一)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略)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时间: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获取:(略)
(1)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套,纸质采购文件获取:(略)
(2)供应商获取:(略)
(3)(略)前,(略)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略)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略)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略)
(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略)“我的项目-申请开票”进行操作。(略)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6)(略)站首页“(略)”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e(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https://(略)-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略)转0。
(7)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略)办理注册等手续,(略)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略)(略)(略)站发布公告。
4、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5、勘察现场:无。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略)
品目测绘服务
(略)
(略)(略)(略)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16:11
获取:(略)
招标文件售价¥.01
获取:(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14:00
开标地点:(略)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如果附件下载后没有后缀,无法打开,请查看您点击的那条公告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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