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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冀1026破1号河北凯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第二次)
(略)的申请,(略)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7月3日指定北京德恒(石家庄)(略)管理人。
2023年9月18日,(略)管理人的申请出具了(2023)冀1026破1号民事裁定书,(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春和(北京)(略)(略)(略)、天轩(北京)(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出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略)(以下合称“债务人”)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进实质合并重整顺利进行,以最大化释放并盘活企业经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债务人再次振兴,同时提升债权清偿率、维护全体债权人权益,(略)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商登记情况
(略)于2000年8月3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略);公司类型:(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河北省(略);法定代表人:吴忠刚;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股东:肖跃进,认缴出资额23000万元,实缴出资额2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营业期限:自2000年8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氨、甲醇、硫磺(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26日)、碳酸氢铵、化肥用添加剂的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本公告篇幅限制,其他四十二家破产企业的工商登记情况不再一一赘述。
二、主营业务情况
(略)主要分布在河北廊坊、四川成都两地,目前主营业务板块如下:
(一)木业板块
(略)为主体,分别在河北廊坊和四川成都两地建有生产基地,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密度板,合计拥有8条密度板生产线,其中包括6条连续平压生产线、1条辊压生产线和1条多层压机生产线,密度板年产能可达150万方,高居行业前列。
(二)化工板块
(略)(略)为主体,分别在河北廊坊和四川成都两地建有生产基地,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甲醛和合成氨,甲醛年产能可达60万吨,合成氨年产能可达30万吨,其中包括碳酸氢铵年产能10万吨、液氨年产能10万吨和液体二氧化碳年产能10万吨。
(三)新能源板块
(略)为主体,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二甲醚,二甲醚年产能可达100万吨,拥有年产50万吨的二甲醚生产装置二套,另外还拥有甲醇储罐8座、甲醇储备量可达到20万吨,二甲醚储罐3座、二甲醚储备量可达1.5万吨。
(四)运输板块
(略)(略)为主体,拥有普货车、二甲醚和甲醇危化运输的专业化运输车队、年销售煤炭500(略)线和专用火车货站。运输板块运输和贸易的主要产品包括甲醇、甲醛、二甲醚、液氨、化肥、煤炭、密度板等,业务范围遍及京津冀、华北、西北、东北、中原、江浙(略)
此外,债务人还涉及金融、地产、贸易等产业领域。
三、主要资产情况
债务人主要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略).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443560.3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71460.3平方米,在建工程20项,机器设备约13673台/套。
根据《评估报告》,债务人总资产评估值约25.99亿元,负债总额约为50.30亿元,净资产约为负24.32亿元。以202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债务人资产(不含现金、对外享有的债权)的快速变现价值总额约为13.05亿元。
四、主要债务情况
截至本次招募之日,共有1731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约65.55亿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预计债务约46.35亿元,其中担保债权约26.48亿元、普通债权约19.56亿元。前述债务不包括应付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债务人最终的负债总额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五、项目优势
(一)区位优势
(略)主要分布在河北(略)和四川(略)两地。其中,(略)西临雄安,东接天津,北望京城,坐拥京津雄三角的金边(略)位,大广、荣乌、津石、(略)环城相绕,交通极为便利,区位优势明显;(略)(略)区仅约60公里,距天(略)成都(略)约30公里,距双流机场约50公里,是成都西向开放的桥头堡和产业协作(略),同样具备极为便利的交通地理优势。
(二)技术优势
(略)的木业板块、化工板块和新能源板块投入使用的均是国内较为先进的工艺设备,密度板、甲醛、合成氨和二甲醚等主要产品的设计产能均位居全国(略)前列,具有良(略)场前景、投资优势和运营价值。意向投资人接手后仅需稍加维护、修缮、改造部分设备和工艺,即可顺利投入使用,继续生产经营。
(三)资质优势
(略)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资质证件,均有较高的重整价值。
(四)成本优势
(略)地下雨水、污水、(略)已经全部完成,地上管廊、路网、库房、装卸栈台、危废库检维修车间、化学品库均已经基本已建成且能够正常使用。(略)均位于当地工(略),配套供水电、蒸汽、燃气方便、稳定,危废处理成熟,生产要素齐备,生产成本具有显著优势。
六、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重整,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较大数额的未到期应偿还的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五)承诺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交易性安排。
(六)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参与招募的,需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符合本招募公告设定的招募条件。
(七)意向重整投资人投资对价不包括投资人与债务人基于投资方案而产生的交易税费,双方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投资人另行承担。
(八)意向重整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全部内容,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七、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重整保证金的缴纳按其规定进行)等。
2.报名方式:(略)
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管理人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签收报名资料。
3.报名地点:(略)
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邮政编码:065800
4.报名流程
(1)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报名文件需胶装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2)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完报名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要求查阅债务人的相关材料,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除了从管理人处获取:(略)
管理人将依法如实披露管理人所掌握的债务人相关信息,但意向重整投资人据此制定重整预案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3)在上述第(1)(2)项审查经管理人审查无误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即可进场开展尽调工作。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同时制定并提交重整预案(应至少包括:重整投资款来源;重整投资款的投入总额、批次、分期情况;参与重整的方式:(略)
5.重整投资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投资承诺、投资方式:(略)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成员均提供前述信息并介绍其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大)会或有权机关同意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及投资债务人的决议复印件。
(5)意向重整投资人资信证明资料:银行存款证明、近两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6)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7)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略)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6.保证金收款账户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和重整投资报名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招募条件,并确认意向重整投资人是否缴纳保证金。未按报名期限报名、主体不适格、重整投资方案不符合法律和公告规定、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三)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略)
(四)通知与通报
管理人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后将结果通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告(略)人民法院并通报债权人。
(五)协商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由管理人与其协商签订重整投资相关协议。
八、保证金退还、转换及没收规则
(一)保证金未经所属意向重整投资人书面许可且未出现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的情形的,管理人不能将保证金挪作他用。
(二)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
1.意向重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提交重整预案前放弃参与投资;
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所报重整预案未被采纳;
3.基于所报重整预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且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
(三)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债务人财产:
1.该意向重整投资人经遴选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意向投资协议或重整投资协议的但未能按照其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执行;
3.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该正式投资人不履行其在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当中的承诺或丧失投资能力,导致管理人启用备选投资人的投资方案或者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
4.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换为重整保证金(不计息),如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转为执行重整计划所应投入的重整款项的一部分。
(5)意向重整投资人如若违反本公告规定、后续遴选规则、《保密协议》中的相关保密事项,管理人已收取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九、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受(略)人民法院监督。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在报(略)人民法院同意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交纳投资保证金期限或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限;若决定延长有关期限的,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投资人。
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内容及风险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本招募公告内容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保证责任,最终情况以债务人资产现状及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之结果为准。
十、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管理人可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结果,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且最终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预算投资规模和考虑债务人负债规模时,除申报债权外,应充分考虑尚未申报或诉讼未决的债务。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第二次).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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