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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北海路西延和红旗路东延工程(A320924001001084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东延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略)(略)东延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略)
2.2项目名称:(略)
2.3标段名称:(略)
2.4建设地点:(略)
2.5建设内容:(略)东延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略)
注: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515.76万元;
2.7工期要求:72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略)
2.8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交竣工日期:2026年8月;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0承包方式:(略)
2.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2招标计价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硬件及软件配套实施的能力,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略)资质要求:(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略)施工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略))要求,招标人:(略)
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1年7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略)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含项目副经理:(略)
(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1年7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略)施工技术负责人(含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略)
(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均为本单位:(略)
(参保证明需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出具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略)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略)
3.5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略)(略)(略)”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拟定(略)(略)((略))中主要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略)页截图打印件。
注: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的规定,信息需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09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网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2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略)
7.3工程支付方式:(略)
(1)开工预付款:无
(2)分次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
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每月的农民工工资。
(2)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50%并经招标人:(略)
(3)工程完工并经招标人:(略)
(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略)
(6)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招标人:(略)
(7)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本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制度,中标人必须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上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农民工工资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评标办法
(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若以上仍相同,由招标人:(略)
(略)
(略)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略)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略)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略)
(略)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略)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提交,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略)
d.若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略)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略)
(略)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略)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略)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略)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略)
(略)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略)
资格评审标准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或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9)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略)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略)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5分
履约信誉:15分
(略)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略)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略)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略)(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
部署与规划
6分
根据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程度和针对性进行评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
16分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定。
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的主要措施
12分
根据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三大指标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定。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6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扬尘防治实施方案预警响应预案进行评定。
(略)(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略)
20分
1、项目经理:(略)
2、2021年7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得10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略)工程相关中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0分。(同一人员,按最高职称计分,不可重复计分)。
(略)(3)
其他因素
15分
技术能力
15分
至少1(略),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购置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设备须具备购置发票及购置合同)
15分
履约信誉
15分
根据《(略)水运(略)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得15分,A级(含暂定A级)企业得13分,A级以下企业得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除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类评委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2、(略)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以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略)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略)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略)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略)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至第(略)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略)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略)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略)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略)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略)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略)商务及技术部分综合得分高者优先通过,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投标人资质等级高者优先通过;若再相同,则以投标人注册资本较大者优先通过;
(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略)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略)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略)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略)
(2)在招标人:(略)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略)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略)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略)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略)
a.招标人:(略)
b.招标人:(略)
c.招标人:(略)
d.招标人:(略)
e.招标人:(略)
f.招标人:(略)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略)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略)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略)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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