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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福利康复医院(梧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梧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养护康复楼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梧州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广西 - 梧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E(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E(略)(略)
二、通知内容:
1、不列入本次项目招标的内容有:LED显示屏2套、变压器2台、(略)(略)(略)和拆除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后续由业主走政府采购流程。
2、
(略)
章节(条款)
修改后内容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
招标公告
合同估算价:1869.261209万元
2
招标公告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3
招标公告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025.72平方米.(含原有消毒间30平方米),其中拆除建筑面积458.56平方米,(略)建筑面积2184.74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2810.98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内设医养用房(1#楼)、康养用房(2#、3#楼)、医疗保健用房、附属设施用房,配套建设污水处理池、外立面改造、给排水、消防安全、电梯(参考品牌:通力、东芝、三菱,质保期三年)及配电和动力照明、(略)络、通风空调(参考品牌:海信、美的、格力,质保期三年)、避雷、安防及室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房屋建筑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见附件)。
4
招标公告
进度款支付方式:(略)
5
投标人须知(略)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7
投标人须知,
备注
招标人:(略)
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3、根据《关于转发<(略)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和<(略)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略)(略)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通知》,(略)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均按100分计)。
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项目经理:(略)
(3)项目经理:(略)
10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3法律
梧政发〔2018〕28号以及梧政办发[2024]30号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0交通运输
(略)超大件(略)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否。
13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2项目经理:(略)
关于项目经理:(略)
14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无息。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退回质保金。
15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工程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算。
16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þ乘以下浮系数10%,¨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略)文的要求执行。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和参照梧政发〔2018〕28号文件和梧政发〔2020〕10号文件及梧政发〔2024〕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7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和(略))。
18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梧政发2018-28号文件和梧政发〔2024〕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暂列金额的经财审后的为准)
19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确认价:
按《(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6期,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凡涉及工程造价信息价的内容按此修改)
20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经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
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预)算。经双方确认的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6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送审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15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发包人按财评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获得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0天内支付,期间无息。
2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无。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按财评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获得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0天内支付,期间无息。
22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日期起满24个月。
23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略)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除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质保期为5年,(略)质保期为3年。以上按单项工程价款结算额的3%,分别按各自年限期满后返还)。
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略)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24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明确约定(保险相关费用应包含在中标合同价内)。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确定。
2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2.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略))等;
(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略)实施细则(修订本)(GB50854~(略));
(3)2022年版《广西壮族(略)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4)2021年版(广西壮族(略)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21年版)配套工程费用定额;
(5)2015年《广西壮族(略)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6)2013年版《广西壮族(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7)2011年版《广西壮族(略)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
(8)2016年版《广西壮族(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9)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
(10)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
(11)梧政发〔2024〕30号文件及(略));
(1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略)设计的(略)建设项目的施工图;
(13)广西现行的其他计价计量规定;
(1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略)设计的(略)建设项且的施工图。
26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6期,不足部分(略)场定价。
三、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四、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略)建设局(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7月22日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略)
品目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略)
(略)(略)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2日15:14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附件:
附件1更正通知(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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