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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4084)浒山街道东山村一处房产租赁网络竞价公告须知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络竞价公告
(略):CQ24084
(略)审核批准,(略)委托,本中心将对浒山街道东山村一处房产5(略)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浒山街道东山村东兴苑1(略)(现实际门牌地址:(略)
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9月3日—2029年9月2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经营业态须为银行保险业、酒店服务业。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价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略)评估,甬禾评报字【2024】第018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略)
(略)络竞价方式:(略)
(略)络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2日下午4:30。
(略)址为:(略)https://(略)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略)账户,(略)提示进行竞价登记。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略)634,收款单位:(略)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略)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30。
七、(略)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出租方:(略)(略)徐先生;
委托代理方:(略)(略)许先生;
(略)交易监督电话:(略)
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略)
2024年7月22日
(略)络竞价须知
(略):CQ24084
(略)审核批准,(略)委托,本中心将对浒山街道东山村一处房产5(略)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浒山街道东山村东兴苑1(略)(现实际门牌地址:(略)
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9月3日—2029年9月2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经营业态须为银行保险业、酒店服务业。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价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略)评估,甬禾评报字【2024】第018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报名须知
1、(略)络竞价方式:(略)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2日下午4:30。
3、(略)址:(略)https://(略)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略)账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缴纳保证金需考虑银行间转账时间)。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略)634,收款单位:(略)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略)络报名。
6、(略)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略)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略)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略)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略)或关闭了报价页面,(略)
4、(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略)
6、(略)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略)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略)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承租权,(略)。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的用户,(略)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略)发生故障,(略)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略)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略)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略)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略)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略)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价)人竞得(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直接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同时,本次交易项目作流标处理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因竞价保证金处置引起的纠纷,由交易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2、竞价结束后,(略)(略))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出具《资格审查确认单》。
3、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按竞价文件约定的时间签订合同;若竞得人未能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后不符合资格条件,则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十、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略)
竞得人于2024年8月14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
(略)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略)
十一、履约保证约定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十二、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4年9月2日下午4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
十三、有关问题说明
1、标的按现状出租,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以实际为准。房屋不得擅自拆、搭建,标的经营业态须为银行保险业、酒店服务业。
2、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装修过程中不得对现有结构造成破坏,同时竞得人负责对室内装修部分进行维修及升级,不得擅自改变土建涉及的结构及功能,如需调整须经出租方同意并认可后方可实行,如需增扩设备,相关方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实施,外墙立面装修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装修,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3、标的须按约定用途使用,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竞得人在租赁房屋内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不得拆除、毁坏,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如固定性装修有损坏的,竞得人应负责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房屋外立面、屋顶、附属场地、室内外设施设备及电梯门窗等由竞得人管理、维护和保养清理,如有损坏,竞得人应及时按原标准进行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东兴苑1号楼地下车库西南角按互利互惠原则,地下室进出坡道由浒山街道和竞得人共同使用,台风期间防台等工作由竞得人承担。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赁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电总表在东兴苑1号楼,电费由竞得人统一向供电部门支付,再与浒山街道办事处(南侧部分办公用房)按实结算,东兴苑1号楼地下车库的水电费由竞得人承担。
6、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7、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租赁期间,房地产(略)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等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竞得人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或破坏原有结构的,竞得人应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略)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略)


(略)
2024年7月22日
合同格式
房产租赁合同
(略):CQ24084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略)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略)(略)(略):国用()第号,用途:。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三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租赁方式:(略)
1、租赁权取得方式:(略)
2、租赁期限:年,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略)
第五条有关问题说明
1、标的按现状出租,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以实际为准。房屋不得擅自拆、搭建,标的经营业态须为银行保险业、酒店服务业。
2、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乙方自理,装修过程中不得对现有结构造成破坏,同时乙方负责对室内装修部分进行维修及升级,不得擅自改变土建涉及的结构及功能,如需调整须经甲方同意并认可后方可实行,如需增扩设备,相关方案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外墙立面装修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装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标的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不得拆除、毁坏,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如固定性装修有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4、房屋外立面、屋顶、附属场地、室内外设施设备及电梯门窗等由乙方管理、维护和保养清理,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按原标准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东兴苑1号楼地下车库西南角按互利互惠原则,地下室进出坡道由浒山街道和乙方共同使用,台风期间防台等工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自理水、电等与租赁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电总表在东兴苑1号楼,电费由乙方统一向供电部门支付,再与浒山街道办事处(南侧部分办公用房)按实结算,东兴苑1号楼地下车库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租赁期间,房地产(略)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乙方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等后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或破坏原有结构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六条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略)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略)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第七条交割
甲方应于20年月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或破坏原有结构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鉴证方:(略)
2024年月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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