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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新区金福巷(咸丰东路-金裕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铜川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陕西 - 铜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略)新区金福巷((略)-(略))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ZTHZB-(略).1B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988,98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新区金福巷((略)-(略))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新区金福巷((略)-(略))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略)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供应商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具备合格有(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略)
(10)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略)
(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略)((略).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根据《(略),供应商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签字盖章后发回代理机构:(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7月22日
相关附件:采购清单.pdf
不参与投标告知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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