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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主副食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略)
征集人地址:(略)
征集人联系人:(略)
征集人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略):青海天曌框架(服务)(略)
适用采购人:(略)
采购需求:
(略)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蔬菜、调料、副食品96%
2清真肉类97%
3非清真肉类97%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包一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包2】包二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应的食品要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包3】包三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所供应的食品要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须提供食品具有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8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包1、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4),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附件信息:
罪犯主副食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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