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略)(略)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致各供应商:
(略)代理
(略)(略)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于2024年7月19日发布了遴选公告,现对本项目遴选公告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6项第2点“参与F包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盖所投产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再注册批件。”现修改为“参与F包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包所有依法须取得上述许可证方可销售的药品。”
2、原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6项第3点“参与L包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修改为“参与L包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3、原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6项第4点“参与N包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略)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现修改为“参与N包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
(略)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特此通知!
(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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