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卫生院科室改造及零星工程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YNDC-
(略))
项目所
(略):云南省,
(略),
(略)一、招标条件
(略)卫生院科室改造及零星工程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00万元,
(略)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万元):40.00最高限价(万元):39.24178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卫生院科室改造及零星工程修缮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卫生院科室改造及零星工程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1.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1.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1.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的供应商,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依法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单位:
(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3.拟派项目经理:
(略)
项目经理: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卫生院科室改造及零星工程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获取:
(略)
一、
(略):YNDC-
(略)项目名称:
(略)
服务地点:
(略)
注: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天内,供应商可自报最短工期。(屋顶漏水修缮部分,因天气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往后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1.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1.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1.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的供应商,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依法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不足2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单位:
(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3.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三、获取:
(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件)
(5)填写供应商信息资料登记表(详见附件)注:①供应商获取: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30(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一)采购人:
(略)
附:供应商信息资料登记表供应商信息资料登记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名称: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电话:
(略)传真:
电子邮箱:
(略)
供应商账户信息: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获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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